论坛简讯
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举办
2007年4月24—26日,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
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单位的34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共同研讨当前关系中国法治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沿问题。本届论坛的论题为:“社会转型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根据讨论内容分为“社会转型与法制现代化基础理论研究”,“转型社会中的法社会学研究”,“社会转型期的司法功能研究”等具体学术讨论单元。
“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由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和邓正来教授倡议发起,“以学术为本,主张平等参与、促进交流、砥砺学术、共同提高”是论坛的学术宗旨。首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于2005年5月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成功举办,第二届论坛于2006年5月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第四届论坛将于200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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