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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征文通知

 根据“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决定,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将于2007年4月中旬在六朝古都南京举行。本届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央党校政法部等单位协办。


经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公丕祥教授与法学院院长龚廷泰教授商定,本届论坛主题:社会转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论文请围绕以下议题展开讨论:


1、社会转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基础理论研究


2、转型社会中的中国法律生成机理研究


3、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公法发展研究


4、转型社会中的中国私法发展研究


5、转型社会中的中国社会法发展研究


6、社会转型时期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互动研究


7、社会转型时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8、社会转型与中国部门法制现代化研究


投稿信箱:Thirdfaliluntan@126.com;Thirdfaliluntan@163.com。


请将论文向每个信箱各发送1份(论文格式参照《中国社会科学评论》执行)。论文征稿截至日期为2007年2月29日。论坛的具体规则以及论文的规范要求详见《“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实施细则》。所投稿件均经专家委员会匿名评审,论文一经选定,由论坛主办单位统一发出《邀请函》。论坛的举办时间及地点以《邀请函》为准。被邀请参加论坛会议的博士生正式代表的交通费及食宿由主办单位承担。


各位同学欲就论坛有关问题开展交流,请登陆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网站(www.modernlaw.com.cn)了解本届论坛的详情。


欢迎各法理学博士生积极投稿,也欢迎其他专业的同学就上述议题投出您的论文!


本届筹委会委员联系名单:


王建国 联系电话:025-83244474 手机13913006469


郭建平 联系电话:025-83241347 手机13770589619


谢冬慧 联系电话:025-83242674 手机13951767176




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筹委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代章)


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