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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日程表


论坛主题:社会转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4-26日
会议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山专家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报到
(2007年4月24日全天)
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山专家楼一楼大厅

开幕式
(2007年4月25日上午 8:00-9:30)
主持人:夏锦文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负责人)
致辞:
1、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吴康宁教授致辞;
2、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 公丕祥教授致辞;
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龚廷泰教授致辞;
4、与会博士生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王勇致辞;
5、论坛顾问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邓正来教授致辞。
合影(9:00-9:30)

第 一 单 元
(4月25日上午9:30-11:30)
主持人:谢冬慧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9:30-10:45)
1、魏治勋(山东大学法学院):对法律规范命题中权利表述的规范性分析
2、何贵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论改革的法治化与法治的改革
3、王勇(吉林大学法学院):思想与实践:转型社会背景下的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思考
4、张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变迁与秩序生成——近代以后中国二元社会秩序生成的考察
5、李为颖(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被理论所遮蔽的……
——从社会转型视角看《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评议: (10:45-11:00)
评议人:邓正来教授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自由讨论:(11:00-11:30)
午餐(11:4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山专家楼二楼餐厅)

第 二 单 元
(4月25日下午14:00-16:00)
主持人:马金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14:00-15:15)
1、沈映涵(吉林大学法学院):制度的关注与自主性的建立——探寻一种达致可欲法制现代化的研究方式
2、张国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论中国法律模式变革的方向
3、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法治社会的立法理念再造——转型社会的法律统一方略
4、孙国东(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制现代化研究必须“找回中国”——以对“传统”的解读为例
5、郭剑平(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组织: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的见证与思考
评议:(15:15-15:30)
评议人:谢晖教授 (山东大学法学院)
自由讨论:(15:30-15:50)
茶歇(15:50-16:00)

第 三 单 元
(4月25日下午16:00-17:50)
主持人: 陆幸福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16:00-17:15)
1、侯瑞雪(吉林大学法学院):“社会”维度的引入与中国法治观的转换
2、周 力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制现代性中的规则审视——转型社会的“文本-语境”的分析
3、马金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主体性差异——兼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主体性转型
4、徐清飞(吉林大学法学院):多元现代性与法制现代化——基于中国的话语与视角的分析
5、谢冬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与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分析范本
评议:(17:15-17:30)
评议人:姚建宗教授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自由讨论:(17:30-17:50)
晚餐(18:0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山专家楼二楼餐厅)

第 四 单 元
(4月26日上午8:00-10:00)
主持人:魏治勋 (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8:00-9:15)
1、朱良好(山东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时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成因初探
2、王小钢(吉林大学法学院):风险社会论说中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认真对待“反思性法制现代化”
3、杜月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转型时期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对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再思考
4、张善根(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当代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研究状况——以人与作品为对象的实证分析
5、张薇薇(武汉大学法学院):论人本法律观与立法制度革新
评议:(9:15-9:30)
评议人:朱景文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自由讨论:(9:30-9:50)
茶歇(9:50-10:00)

第 五 单 元
(4月26日上午10:00-11:50)
主持人:张薇薇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10:00-11:15)
1、张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原则裁判与自由裁量权
2、刘李明(吉林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舆论与司法的互动是正和博弈
3、刘练军(浙江大学法学院):舍法求法与纯洁司法
4、曹也汝(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与司法的情感向度——以涉诉信访为视角
5、吕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重述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立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评议:(11:15-11:30)
评议人:刘作翔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自由讨论:(11:30-11:50)
午餐(12:0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山专家楼二楼餐厅)

第 六 单 元
(4月26日下午14:00-15:40)
主持人:张 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14:00-15:00)
1、张卓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司法为民的关键在于司法公正
2、陈爱蓓(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司法妥协的正义与困境——以刑事诉讼程序为视角
3、王建国(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转型中的司法能动
4、侯学勇(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基于转型时期纠纷解决的司法途径
背景
评议:(15:00-15:15)
评议人:齐延平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自由讨论:(15:15-15:30)
茶歇(15:30-15:40)


第 七 单 元
(4月26日下午15:40-17:25)
主持人: 徐清飞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报告人:(15:40-16:55)
1、祝捷(武汉大学法学院):论转型宪法——转型宪法学的前言
2、丁俊峰(华东政法学院):社会转型期合同知情权理论之演变
3、潘红艳(吉林大学法学院):社会转型与中国部门法制现代化研究——以保险法制现代化为视角
4、薛剑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死刑程序的正当化构造:以二审开庭为切入点的探讨
5、沈明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游离于理想与现实之间——从法制现代化的角度看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适用
评议:(16:55-17:10)
评议人:赵明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自由讨论:(17:10-17:25)
茶歇(17:25-17:30)

闭 幕 式
(4月26日下午17:30-18:00)
主持人:李 浩 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学术总结与致辞:
1、论坛顾问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 邓正来教授作学术总结;10’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负责人 夏锦文教授致辞;5’
3、第四届论坛承办方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赵 明教授致辞;5’
4、论坛会旗交接仪式;5’
5、本届论坛筹委会代表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王建国致辞。5’
晚餐(地点:京西宾馆金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