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简讯
第六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杭州召开
发表于: 2010-04-22 12:05 点击:13456
2010年4月17日至18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第六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杭州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转型时期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来自全国17所高校的30余名法学理论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及10余名法理学专家参加了本次博士生论坛。本届论坛得到了国内各大高校的广泛关注,自论坛筹备工作开展以来,组委会共收到国内外20多所高校和机构的60余篇稿件。经过专家的认真评阅,本次论坛共选出优秀稿件30篇。
17日上午,论坛开幕式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开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教授、博士生论坛导师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博士生论坛组委会代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王帅同学先后致辞,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发表讲话并宣布论坛开幕。罗卫东教授在讲话中指出,社会科学的未来在博士生身上,广大博士生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开幕式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作了关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法治”的精彩报告。
本次论坛的学术研讨活动共分为六个单元。各单元主题分别为“基础理论”、“社会转型与中国法治”、“社会转型与中国宪政”、“社会转型与立法变革”、“社会转型与依法行政”、“社会转型与司法改革”。在六个单元的学术研讨活动中,29位博士研究生先后做了主题发言。在各单元的自由讨论阶段,与会同学和指导老师还进行了气氛活跃的学术对话和交流互动。每个单元各有两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对本单元的主题发言和讨论作了学术评议和总结。关于本次论坛学术研讨的详细情况,另见《第六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学术综述》。
18日中午,论坛闭幕式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举行。闭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孙笑侠教授主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正来教授先后对论坛进行了学术总结,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宣读了颁奖决定,邓正来教授和葛洪义教授为获奖个人和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状和资金。经特邀专家评审确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方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张剑源获得优秀论文奖;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获得优秀组织奖。闭幕式上,还举行了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旗帜的交接仪式。第七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论坛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博士生代表,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博士生代表手中接过了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旗帜。
参加本次论坛的特邀专家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作翔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陈金钊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和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宏道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宴林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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