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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征文公告

fali 发表于: 2013-09-09 22:48  点击:9898

    第九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将于2013年12月7、8日在武汉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的主办单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含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办单位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央党校政法部、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等。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转型时期的中国司法:理论与实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6个分题:
1、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司法:发展与完善;
2、司法文明的基本理论;
3、中国的司法改革与司法权威;
4、司法文明、政治文明与法治文明;
5、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社会建设;
6、法治、人权与公益。
我们热忱欢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博士生同学不吝赐稿参会,也期望能分享到其它专业博士生的深刻见解!
有意赐稿参会的同学,请于2013年11月20日17:00前将word03版本(论文摘要控制在400字以内,论文正文控制在20,000字以内为宜)的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jurist2013@sina.com或者13807109395@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本届论坛的专家委员会对收到的全部稿件进行匿名评审后,我们将确定、公布主题发言的博士生名单。被邀请参会的同学将获得由本人博士培养机构所在地往返武汉的硬卧火车票或高铁二等坐票、武汉车站到武汉大学之间的市内往返的交通补助、会议期间的住宿与膳食。其他同学赴会请自行承担参会开销,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会议将在参会论文中评选出优秀论文若干篇,并酌情推荐至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以及其它动态信息,通过可以“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网站( http://bslt.legal-theory.org)或者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y.whu.edu.cn)获得。
本届论坛秘书处联络人及电话: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协调人:徐亚文教授 13807109395
组委会秘书:徐钝 15305560956 杨汉臣 13545264758  余渊 13264711156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协调人:杜宴林教授 18943179056
 
组委会秘书:冯含睿 15948060961

 

 
 
武汉大学法学院
第九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筹备委员会
2013年9月
 
附录投稿论文注释体例
1. 著作引文注释
统一次序:作者名、书名、卷次、出版地点、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
范例:
(独著作品)徐三民:《形式逻辑》,北京:燕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合著作品)张五纲、王思舜:《制度创新》,北京:三顺出版社1998年第2版,第4页。
(合著作品,三人以上)王永民等:《五笔字型输入法》,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
(集体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计量史学研究组:《十八世纪的中国地税》,上海:天都书局2002年版,第7页。
(无编著者)《鲁迅全集》,卷十和卷十三,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古籍)(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五,四库全书本。
编写作品:
陈中龙主编:《法律至上》,南京:南关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文选文集:
《陈中龙选集》卷二,西安:秦川出版局2000年版,第23页。
译著:约瑟夫•格雷:《真实的故事》,王同桐译,太原:西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原文著作:
Robert Gilbin,1986.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P.34—35.
John Smith(ed.),1987Writing in the DisciplinesNew yorkFree Press,p3.
2. 文章引文注释
统一规格:作者名、出版时间、文章名、所载出版物、页码。
(文集)王民,2000:准市场经济理论,张歌主编:《市场经济论文集》北京:天都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期刊)刘军,1998:文化理论回溯,《中国学术》1998年(总第5卷)第3期,第67页。
(报纸)李明,1999:通俗文化的深层理解,《环报》19974月2日。
(原文文章) Robert Ash,1987, “Personal Power:An introduction”, J.Nove (ed.), Understanding of the Pouer,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pp.56.
Meyer Wimkoff,1989,“Type of Family”Family and Group, Vol.33.No.4,pp.45-46.
Robert Knorr,1997,“NGOs in India”,New York Times,June 4.
3. 注释位置
请采用页下脚注,序号统一连续排列,用六角括号标明。
提供参考书目者,写法亦按照上述规定,置于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