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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厦门召开

2009年4月18至19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中国法治的科学发展”在厦门市召开。来自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的近50名法学理论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及10余名法理学专家参加了本次博士生论坛。本次论坛共收到全国各高校法学理论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投稿99篇。
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主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特邀专家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秘书处负责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丰霏,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张文显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走科学发展之路。本次论坛以“中国法治的科学发展”为主题,意在探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法治科学发展的道路和经验,同时深入探索未来中国法治进一步科学发展的模式和方法。
本次论坛的学术研讨活动共分为六个单元。各单元的主题分别为“民主、法治与社会变迁”,“法治理论与实践”,“法治与法律方法”,“立法理论与实践”,“司法哲学与司法改革”,“制度、利益与激励”。在六个单元的学术研讨活动中,31位博士研究生先后做了主题发言,6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对各单元的主题发言做了学术评议。同时,在各单元的自由讨论阶段,博士研究生之间还进行了气氛活跃的学术对话和交流。关于本次论坛学术研讨的详细情况,另见第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学术综述。
闭幕式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主持。在闭幕式上,张文显教授向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杰出贡献奖的4名博士研究生颁发了奖状和资金。为了表彰在博士生论坛的组织筹备和学术活动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博士研究生,经主办单位研究决定,本次论坛设立了杰出贡献奖。其中,杰出贡献奖(组织类)奖励名额2名,杰出贡献奖(学术类)奖励名额2名。经特邀专家评审确定,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征楠、吉林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郑智航获得杰出贡献奖(组织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康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方乐获得杰出贡献奖(学术类)。在闭幕式上,还举行了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旗帜的交接仪式。下一届论坛的举办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博士生代表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代表手中接过了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旗帜。
参加本次论坛的特邀专家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杜宴林教授等。